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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力就必须有制约。对权力进行制约,不仅是当代社会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各类组织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近些年屡屡曝出的高校腐败案件,表明我国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因此,建构和完善我国高校权力制约机制,以保证权力的良性运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目前我国高校的权力制约机制尚不健全,需要借鉴他国公立大学的经验。本研究选择以美国州立大学的权力制约机制为研究主题,在广泛查阅、分析、整理有关美国州立大学权力制约机制的文献的基础上,系统全面地梳理了美国州立大学的权力制约机制的历史发展。该研究选取弗吉尼亚大学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并深入进行为期一年多的实地调研,获取了大量珍贵的一手资料,结合扎实的文献研究,归纳并剖析了弗吉尼亚大学权力制约机制的构成和运作。本研究基于系统论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把权力制约视作一个整体,以多学科的研究视角作为出发点,即分别在政治学的分权制衡理论、法学的以制度制约权力理论和以权利制约权力理论以及文化心理学的以文化制约权力理论的支撑下,探究美国州立大学的权力制约机制。同时本研究以“大学权力制约机制”为核心概念,根据结构——制度——文化的思路,形成纵横交错的分析维度。纵向的历史分析,考察美国州立大学权力制约机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横向的截断面分析以权力、制度、权利和文化制约权力的作用机理。研究得出以下结论:首先,美国州立大学权力不仅在董事会、行政管理团队、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分配,形成分立制衡之势,还在同一种权力体系内部分权,表现为董事会、教师评议会和学生理事会通过各种内部委员会形成结构性分权,以及科层管理体系内的校、院、系三级分权和校长与校级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分权。由此形成独具特色的美国州立大学的矩阵式分权制衡的权力制约机制。其次,美国州立大学还通过成立时所依据的州法律、大学规章以及第三部门的“软法”等制度,事先设定好大学权力的运行规则,使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构建起以制度制约权力的机制。再次,美国州立大学教师和学生享有的宪法权利使教师和学生能对大学的各项事务发表意见,监督并制约大学权力的行使。教师和学生与州立大学的法律关系,更进一步保护教师与学生的权利不受大学权力的侵害。正当法律程序和校内申诉制度,则要求大学权力的行使必须具有程序上的正当性,并对受损权利进行救济,形成对大学权力的制约。最后,美国宗教文化深刻地影响美国人的价值观和信念,并发挥着制约大学权力的作用。以“预定论”、“天职论”以及“罪责论”为禁欲主义核心的新教伦理,使得人们心甘情愿地实行全面系统、由内及外的自我克制。此外,美国州立大学组织文化则通过从众、认同、强化等一系列心理机制促使其成员遵守规范。以分权制衡权力、以制度制约权力和以权利对抗权力,是从个体的外在环境使之无法滥用权力,而以文化制约权力则是从个体的内心实现对权力行使的制约,使得个体自愿服从规则,拒绝甚至于自发抵制权力的滥用。只有当内外两者相辅相成配合良好时才能真正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以权力、制度和权利制约权力的这些外在制度和结构,结合文化赋予的内在,才能迸发活力,发挥功用。在对美国州立大学权力制约机制深入剖析的基础上,研究认为我国公立高校应系统地思考和设计高校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法治建设,切实发挥法律制约权力和保障师生权利的作用;积极完善大学层面的规章,明确而具体地规制高校权力的运行;高度重视文化在权力制约中的作用,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社会文化和组织文化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