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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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飞速发展下,网络版权侵权屡禁不止,网络版权面临严峻的形势并亟需一种解决方案。现行版权法的避风港制度是在web1.0在人工通知和人工审查的背景下作出的制度妥协。随着web2.0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最新AI视频识别算法已经应用在内容审核平台来过滤侵权内容。理论上讲,设置版权过滤义务有着知识产权法学、法理学、法经济学等理论基础。从司法实证角度分析,由于注意义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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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飞速发展下,网络版权侵权屡禁不止,网络版权面临严峻的形势并亟需一种解决方案。现行版权法的避风港制度是在web1.0在人工通知和人工审查的背景下作出的制度妥协。随着web2.0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最新AI视频识别算法已经应用在内容审核平台来过滤侵权内容。理论上讲,设置版权过滤义务有着知识产权法学、法理学、法经济学等理论基础。从司法实证角度分析,由于注意义务理论适用标准不一,在司法案例以及行业自治中中已经出现了版权过滤义务的要求。与其对于行业自治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版权过滤视而不见,不如修改现行法律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的版权过滤机制来实现对版权的保护。域外提出要对“避风港规则”进行现代化改革,欧洲“监管型”的避风港改革和美国“自治型”的改革路径都给我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过滤义务的提出要求网络内容分享平台事先采取过滤措施对特定侵权内容加以排查,这实质上是一种事前版权审查义务,是对“避风港规则”的补充,实质上是采取普遍的注意义务与特殊情况下的过滤义务相结合,最终形成以避风港原则为基础,版权过滤等其他必要技术措施为补充的多元化版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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