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账号仿冒行为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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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账号仿冒行为是指未经许可,在网络账号中使用与他人商标、商号、姓名、肖像、网络账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标记,使人误认该账号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还会阻碍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网络账号仿冒行为法律规制现状主要涉及民法对仿冒姓名、肖像行为的规制,商标法对仿冒商标行为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仿冒其他商业标识行为的规制,刑法对仿冒网络账号实施欺诈行为的规制以及各级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特定网络账号仿冒行为的规制。目前我国网络账号仿冒行为法律规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在立法上,网络账号权益属性模糊;仿冒行为类型不够全面;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标识的保护界限模糊,致使网络账号之间的仿冒行为法律规制路径不清晰。在网络服务平台主体责任方面,网络账号实名身份认证规则过于简单;网络服务平台未尽审查义务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其民事责任中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行政责任的规定又过于笼统。文章从网络账号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运用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建议。具体包括:在立法上,明确网络账号可以构成法益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补充完善网络账号仿冒行为类型;结合仿冒行为侵害的不同利益类型,厘清网络账号在先权益法律保护路径,商标法对网络账号注册商标权进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保护网络账号注册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商业标识利益,为防止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性条款的滥用,其应作为保护网络账号的最后选择。落实网络服务平台的主体责任,应改进网络账号实名身份认证规则,完善网络服务平台未尽审查义务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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