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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话题,教育诞生的时候就伴有惩罚的出现。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惩罚的合法地位和作用受到质疑;然而在社会普遍声讨惩罚的时候,不少学者开始为惩罚正名,认为惩罚不可替代,强调正当惩罚的教育意义。但是无论惩罚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均无法证明对方的不合理或错误,因此,这场争议愈演愈烈,却永无休止。强化理论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学习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斯金纳区分了正强化和负强化的概念,提出通过控制行为后的刺激可以控制行为的产生、保持与消退。在我国,由于对斯金纳强化理论相关概念理解得并不到位,尤其是负强化,导致无论学术研究还是实际运用中均出现误解误用的现象。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个案访谈以及逻辑思辩,认为:惩罚的目的在于消除不良行为、维护既有秩序,而当今多元化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者目的相悖;而强化,作为一种行为改变技术,能更好的实现教育目的。对于惩罚形式、程度的改变,并不能改变其本质,因此,在教育中有必要从惩罚向强化转变。本研究具体结果可分为以下四点:1.惩罚的危机在于,惩罚不能满足教育目的:惩罚的功能在于使犯错者承受痛苦(报应主义的观点),并防止类似的行为再次发生(功利主义的观点),其本质在于通过痛苦来压制行为;而当代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种“压制”的方法不能实现“促进”的目的。2.对惩罚的争议在于,没有找到惩罚的替代。无论惩罚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尝试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探讨惩罚是否具有教育意义,即能否促进人的发展。许多反对惩罚的教育家重拾的惩罚,已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3.从惩罚到强化的转变,是教育内在的要求。惩罚在教育中不断发生着演变,从最初的绝对肯定,到质疑惩罚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行为,再到让行为的自然后果来纠正行为,最后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惩罚正逐步向强化演变。4.强化本身亦有所局限,需要更多的研究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