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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融资是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近年来这一融资方式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内容被不断强化。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发展有目共睹,但也应当明确其发展还处于半市场化的政府参与阶段。政府分担风险的做法可以起到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的作用,但长远来看这种新型融资方式的发展只有依靠市场化机制分散风险才能惠及更多企业。发挥专利权增信增贷作用,让知识资本成为企业融资手段,落脚点应是基础法律制度的完善。本文主要通过对当前专利质押融资状况的统计分析,以法律和经济的视角对当前专利质押融资状况进行研究,并在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首先,本文对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含义及法律特征进行阐述。专利权质押融资是信息时代下解决企业资金困境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以专利权作为企业债务的担保,属于权利质押范畴。其次,本文对专利质押融资现状统计分析得出当前专利质押融资的特点。企业是专利质押融资的主要参与者,科研机构和个人作为出质人主体占比不大。大中型企业甚至上市公司也开始采用专利质押融资,2015-2017年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发明专利平均占比28%左右。从质押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和国民经济构成来看,专利权质押融资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所统计的各行业投资发展趋势基本契合,说明研发成果能给企业带来融资优势。从质押专利质量来看,2015-2017年质押的发明专利中,其权利要求数主要分布于1-10项,三年平均占比95%左右,简单同族数为2的平均占比90%左右,被引证次数为0平均占比97%,对比国际数据可知我国专利质量还有待提升,专利质量是专利价值的重要影响因素,进而也影响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再次,本文对广东省专利质押融资实践进行研究,选取了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个城市进行分析,总结出当前专利质押融资的主要问题:质押金额不大且多为短期贷款;质权人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保险以及担保机构等相对于银行参与度还较弱;专利质押融资处于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的非市场化发展阶段。在发展路径上,四个城市有其共性:政府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分散风险来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引入多方机构合作分担风险;统一评估标准,加强专利价值评估。最后,在总结当前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问题基础上,结合美国和日本专利权质押融资发展路径,对如何完善专利质押融资制度提出建议。在法律上,应明确专利许可使用权、专利申请权可以质押,完善专利质押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登记公示网络平台,明确第三方中介机构应承担的责任。长远来看,应根据知识产权质权有别于动产质权特性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担保制度。政府应明确自己在专利质押融资中的定位,做好前期引导者、规则制定者以及市场监管者角色,避免过度参与而影响专利质押融资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