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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创建的根本目的是国家为了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自2003年新农合在我国部分县市首次试行以来,新农合的各项制度和保障措施已经逐步趋向于完善,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其实施的具体效果究竟如何,值得我们去探讨。农民由于所处环境以及自身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大多依靠体力劳动来维持家庭收入,因此,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就直接决定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而新农合建立的最直接目标恰恰是降低大病冲击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新农合对农民的效应不是单一而直接的,从报销医疗费用这一方面来讲,新农合对生病群体的收入水平肯定有正向的作用,但从健康绩效来讲,新农合刺激了广大农民有病可医,身体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对家庭收入又有了正向的刺激作用,总而言之,新农合的效应是复杂而综合的,在此,由于数据和其他限制因素,本文只针对新农合对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缓解效果进行研究。本文基于新农合减贫的理论与政策实际情况,使用CHNS中国家庭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选取2004年、2006年、2009年和2011年四年的数据,涉及我国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湖南、湖北、广西、河南以及贵州等九个省进行研究新农合政策对我国农村居民的减贫效应。本文对CHNS微观数据进行处理分析,首先从时间跨度上讲,因病致贫率逐年下降,这可能是由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得病几率减少,同时国家也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与此同时,新农合在时间跨度上的减贫效果却是逐年降低的,到2011年才有所回升。进一步分析新农合在区域之间减贫效果的差异,在各省间差异显著,最好的为辽宁省,达到了 0.68%,而对江苏省则为零。仅从抽样数据中可得,东部地区2011年的新农合参合率在60%左右,西部地区的新农合参合率在90%左右,而中部地区除了黑龙江为91.12%,其他三省在70-80之间,这也符合国家政策倾向。从贫困率和因病致贫率指标上也能看出这一点,西部地区两省的贫困率最高。减贫率出现东中西递减的态势,这种态势很可能是由于新农合不同地区具体的报销水平和报销方式引起的。本文建立面板数据模型,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参与新农合能够明显维持稳定的收入水平,相反,如果农村居民不参与新农合,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因为看病花费而减少。农村居民参与其他保险也能发挥维持收入的稳定。农村居民在近一个月是否得病与其所得病的是否严重对其最终收入产生显著为负的影响,并且当农民所得病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其当月因看病花费也会越多,这个影响也会更大。农村居民受教育年限的长短,对维持收入的稳定,也有显著的影响。农村居民是否参加工作以及参加工作的性质对农村居民的最终收入也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从事脑力劳动影响要大于体力劳动。本文还发现,在针对大病冲击这一条件下,农村居民的年龄也会对目标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将全样本分成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区域进行分析,探究新农合减贫的影响因素的差异性,建立三类面板数据模型。估计结果显示西部农村居民参与新农合获得的效益理论上应该大于中部地区,从而大于东部地区。农民受教育年限、是否工作、工作性质对不同区域的农村居民的最终收入增加都具有显著的效果,且这种效果,在东部、中部、西部之间,呈现递减趋势。本文进一步建立面板数据Logit模型,农民参与新农合,将会减少其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如果样本农民得病,增加样本农民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农民得病严重程度越高,且陷入贫困的可能性越大,且农民得病程度对农民陷入贫困的影响要大于农民是否得病的影响。样本农民接受教育年限越长,其陷入贫困的机会就越小;样本农民获得工作,可以减少其因病陷入贫困的可能性,而且农民所获取的工作的稳定性越高,其因病陷入贫困的几率就越小。此外由于本人水平的局限性以及数据获得方面的限制等客观原因,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指标选取不够全面,数据范围不够宽泛等等,同时模型也有进一步改正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