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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定向增发正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方式。并且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增加以及整体上市的需求,我国资本市场中掀起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热潮,控股股东普遍通过定向增发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来实现价值增值。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控股股东的代理问题会对上市公司绩效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控股股东可能利用自身的控制权优势对上市公司进行操纵,在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同时也会涉及到其它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基于协同效应理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表现出“支持”动机,但其支持的背后更多是基于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境,控股股东才会将自有优质资源注入到上市公司,来保护上市公司壳资源。那么,控股股东通过定向增发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行为到底是“支持”还是“掏空”,资产注入到底会对上市公司绩效产生何种影响,股权集中度是否在此次交易中存在调节作用,本文就基于这几个问题,展开以下研究。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本文以控股股东定向增发资产注入为研究视角,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协同效应理论提出相关研究假设,并在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回归模型,然后以成功实施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的我国A股主板2011-2017年的249家上市公司经验数据为基础,在区分市场绩效与财务绩效的情况下,实证检验定向增发资产注入、股权集中度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详细流程如下:首先,研究、分析控股股东通过定向增发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这种双重关联交易中可能产生的转移财富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在进行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视角,即将注入资产规模以及注入资产相关性作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的解释变量研究其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其次,以股权集中度为研究视角,深入剖析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资产注入的动机,在区分高(>45%)、中(25%~45%)、低(<25%)三个不同层次的股权集中度条件下,分析定向增发资产注入过程中股权集中度对上市公司绩效产生的影响;最后,在不同的股权集中度分组背景下,验证股权集中度对注入资产规模以及注入资产相关性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定向增发注入资产规模与注入资产相关性均对上市公司市场绩效有正向显著性影响,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显著性逐渐增强,表明定向增发资产注入能够有效提高上市公司市场价值,但注入资产规模与注入资产相关性均对财务绩效没有显著性影响。第二,虽然注入资产规模在控股股东股权集中度不同分组下对市场绩效的影响不具有显著性差异,但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在股权集中度较高组(>45%)相对于在股权集中度较低组(<25%)与中间组(25%~45%)更具有正向显著性影响,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异性逐渐增大。第三,注入资产相关性在控股股东股权集中度较高组(>45%)相对于在股权集中度较低组(<25%)与中间组(25%~45%)对市场绩效以及财务绩效的影响更具有正向显著性。最后,本文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