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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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电子信息产业高速发展,各种新的电子电器设备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原有的电子电器设备由于达到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周期、产品自然更新换代而被淘汰以及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或者生产疏忽等产生的瑕疵产品而产生了不计其数的电子废弃物,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成为了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逐渐迈入法制化的轨道。在立法上,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环境法律规范,从法律层面对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提供保障。但是目前为止我国对于电子废弃物的立法工作并不是十分健全,没能突破立法中的难题,导致实际的资源化工作没能得到有效的开展。故本文的研究紧紧围绕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立法问题展开,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理论基础。从对电子废弃物的概念界定入手,介绍了其特征与危害,归纳了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意义,并指出了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理论依据,为后文立法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立法现状分析。按照法的效力层级对目前电子废弃物的相关法律规定逐个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目前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中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概念不统一、《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不完善、专门立法有缺陷等问题。第三部分,国外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通过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电子废弃物立法的梳理,在进行深入了解分析的基础上,从中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作为我国在完善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方面的启示。第四部分,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的完善。在分析衡量了完善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过程中的需要考虑的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然后通过借鉴他国成功经验,从健全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法律体系、制定综合性立法、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方面对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立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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