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民事裁判中的家庭观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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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联结家庭成员的桥梁,依靠婚姻组建的家庭是构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因此婚姻家庭法是家庭的保障。婚姻家庭的变化不仅关涉到个人的利益,更影响着社会群体的利益。从第一部《婚姻法》到现行《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以及相关问题的单独规定,就像镜子一样反映着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面对当代社会中频繁出现的“速食婚姻”“不赡养老人”“家庭暴力”等有关家庭纠纷的社会现象,作为主要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婚姻家庭法又逐渐地表现出若干缺憾。笔者选取了2014年至2019年的民事裁判书,采用了“一条线索两个视角”的研究路径,品味当代我国的婚姻家庭观念,从当事人和法院这两个视角四个方面来研究家庭观念。将2014年至2019年的民事领域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类型化为四类纠纷和与其对应的四类诉讼。筛选出了315份判决书作为本篇文章的创作素材,梳理不同类型的纠纷中当事人与法官对于同一情节的态度和理解,并将这一部分的的内容分别安排在文章的第一章和第二章进行分析。笔者在最后一章中,对当前我国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婚姻家庭法的变迁进行厘析,归纳出当前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第一健全婚姻挽救机制,适当增加政府婚后的指导服务,强加调解的力度,设置离婚冷静期;第二补充离婚的法定条件,在判断感情破裂的同时还需考虑离婚当事人的主观想法;第三增强未成年人在婚姻家庭法中的主体性,确定抚养权归属之时要考虑到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和特殊情况,规定子女探望权;第四,改进赡养老人的法律环境,将精神赡养具体化。迄今为止的文明社会,婚姻家庭观念生生不息,但是如今的婚姻家庭观已经不同于传统家庭观念,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出,当代人们改变以往那种以“家庭为核心”的家庭观念,更多的表现出对个人自由的追求。当代中国人对待家庭的态度应该是一种将传统家庭观念和当代个人主义价值组合而成的带有“中国色彩”的新型家庭价值观念,要求为了家庭成员责任,但不认可为了家庭利益去牺牲个人利益,家庭幸福美满仅仅是个人价值实现的一部分内容。婚姻家庭法也应该与当代新型婚姻家庭观念相协调,为家庭幸福稳定,社会和谐安宁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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