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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公司治理举措引入上市公司,其设立初衷是为了解决在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产生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而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截至现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已长达十年之久,在此期间,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发挥公司治理效应,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成为了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当前,国内外学者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效果展开了大量研究,且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大的方面:第一,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效果?第二,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发挥受哪些影响因素的制约?这些研究在取得一定有益成果的同时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①没有将独立董事个人背景与独立董事激励结合起来考察对治理效应的影响;②忽视了地区之间差异对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的影响。独立董事主要包括监督和咨询两大职能,本文以此构建独立董事作用发挥的分析框架,创新性地将独立董事背景与激励结合起来考察对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影响。本文采用广西上市公司2008-2012年的数据,并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同时期东部发达地区广东上市公司作为配对样本,通过两地区独立董事背景的主要差异确定了实证研究的自变量和因变量。本文选用独立董事的部分职业背景和薪酬水平作为实证研究的自变量,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质量作为独立董事监督效应的操作变量,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作为独立董事咨询效应的操作变量,实证检验独立董事背景、激励对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地区差异对独立董事作用发挥产生的约束和限制。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背景、激励是影响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重要因素。同时,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发挥也受地区差异的约束和限制,不同地区同类背景的独立董事会发挥不同的治理效应。总的来说,广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更倾向于发挥监督效应,配对公司独立董事则倾向于发挥咨询效应。具体表现如下:第一,独立董事监督效应的发挥受独立董事背景的影响,地区差异对独立董事监督效应的发挥会产生约束和限制。从两地区财务背景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质量监督的回归结果来看,广西财务背景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质量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效应,该类背景独立董事在配对公司却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第二,独立董事咨询效应的发挥受独立董事背景的影响,地区差异对独立董事咨询效应的发挥会产生约束和限制。从两地区银行背景、政府背景和高管背景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的咨询效应回归结果来看,广西银行背景、政府背景和高管背景的独立董事并没有体现出对广西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显著提升的作用;相反,在配对公司中,除了银行背景的独立董事对广东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没有较大作用外,政府背景和高管背景的独立董事都表现出了对广东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升显著的正相关性。第三,独立董事的薪酬激励对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发挥没有影响,两地区数据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本文的研究丰富了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研究路径,拓展了独立董事的相关研究视角,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两地区上市公司更好的选聘独立董事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地区差异对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发挥会产生影响,因此各地上市公司应根据所在的区域大环境以及自身发展需求合理的选择独立董事;改革并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更好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搭建独立董事的沟通平台。当然,由于笔者自身知识不足与时间有限,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