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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沈阳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呈现出可喜的局面。据统计,全市中小企业的数量已达8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已达19万户,中小企业的数量已超过企业总数的99%,2007年中小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4%,中小企业上缴利税占到全市税收总额的68%,同时中小企业安置了75%的就业人员,为沈阳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沈阳市的经济格局已经由原来的大型国有企业一统天下过渡到大中小企业并存,国家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随着国家颁布《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沈阳市提出的加快改造老工业基地的工作目标,沈阳市政府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工作力度,在各项政策、资金、项目申报等等方面均向广大中小企业进行倾斜,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减化办事手续,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然而,由于旧体制的巨大惯性和市场机制的低水平发育与成长,政府行为仍然深深地打着旧体制和旧秩序的烙印,政府职能缺失的现象依然较普遍,政府职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本文通过对沈阳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在指导与扶持中小企业工作情况的客观描述,找出沈阳市一些政府部门在扶持中小企业中完善政府职能的现存问题,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通过国内其它城市及地区发挥政府职能,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比较,提出沈阳市政府部门完善职能,提高意识,发展中小企业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