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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原国家体委下发了《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进入新世纪后,在我国社会多种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纲要》的进一步实施,对哈尔滨市竞技游泳训练的运动员来说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而目前黑龙江省竞技游泳训练水平普遍处于逐渐下滑阶段,尤其是少年女子乙组失去了以往的辉煌,曾经存在于年龄组中的竞技水平优势也已经不复存在。审视近年来黑龙江竞技游泳中逐渐淡出的牡丹江、双鸭山等城市原因后,我们更加应该重视影响省会哈尔滨的竞技游泳训练的问题,以确保黑龙江省竞技游泳的最大人才培养地的继续发展。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本研究针对哈尔滨市少年女子乙组竞技游泳训练因素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旨在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逻辑法、数理统计法等,以哈尔滨市的竞技游泳专业队、水上运动技术学校、基层体校(含有游泳项目)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为研究对象。调查和访谈了教练员、运动员、运动员家长以及哈尔滨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行政官员。掌握了影响哈尔滨市少年女子乙组竞技游泳训练的基本现状。研究表明:1、教练员的自身素质、教学及训练水平直接关系到运动员成绩的提高。哈尔滨市少年女子乙组的教练员在文化素质、专业方面知识及知识的更新上有待进一步加强。2、在哈尔滨市参加少年女子乙组竞技游泳训练的运动员人数减少。学训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3、哈尔滨市可用来进行少年女子竞技游泳训练的游泳场馆数量减少,无法满足年龄组竞技游泳运动员常年训练的需要。4、有偿训练不但有利于缓解国家在竞技游泳经济投入方面的压力,也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游泳人才。哈尔滨市少年女子乙组竞技游泳在训练过程中,采用有偿训练是一种可行的方式。5、竞赛制度不完善是影响和制约竞技游泳训练工作的主要因素。6、哈尔滨市少年女子乙组的教练员未能按照《年龄组游泳教学训练大纲》来开展训练工作。建议:1、着重解决训练场馆的经济利益与竞技训练之间的矛盾,为运动员创造一个良好的训练、成才环境。2、哈尔滨市的竞技游泳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有偿训练方面的具体标准,以促进游泳项目训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3、应加强对教练员的业务监督,改变教练员对《年龄组游泳教学训练大纲》的执行不利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