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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汉代大一统封建王朝的建立,尤其是汉初黄老无为思想措施带来的经济复苏,汉代社会得到了全面发展和进步,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为封建女性道德的建构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董仲舒广收并蓄诸子百家的优秀文化传统,提出并论证了“阴阳之道”的思想,由此确立的“夫尊妇卑”的思想成为此后女性道德建构的核心准则。刘向《列女传》则从多角度为女性确立了可资借鉴的道德典范和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并试图重构《仪礼》“三从”规范。《白虎通》则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彻底将女性束缚在男权制的社会中,并确立了“夫为妻纲”的封建教条。而班昭《女诫》通过女性自我认同的方式承认了封建社会的女性道德,并对《周官》中的“四德”概念做了创造性的诠释。经过300多年的努力,封建社会完成了对“夫为妻纲”的理论论证,并阐述了“三从四德”的具体内容,最终将之确立为封建社会女性的行为规范。这一制度化建设的成果,最终内化成为封建社会女性言行的具体规范。由汉初发轫的封建女性道德,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塑造中华民族传统女性的优良品德,但另一方面也压迫和束缚了女性自身的独立性与人格,造成了男尊女卑的不平等人伦关系。这种不平等,实质上是由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造成的,这要求我们一定要注意两性平等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内在矛盾,在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继承优良的传统道德,吸收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并进行创造性诠释,建构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社会主义女性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