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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财政预算制度,街道不是一级政府,并不具备建立一级预算的条件。但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街道承担了多方面的财政事权,一定程度上担负了一级政府的职能,却没有拥有与财政事权相匹配的财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对于街道充分发挥其职责,尤其是发挥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意义重大。本文对天津市和平区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研究,重点解决街道与其它部门间的财政事权和财力划分问题。首先阐述街道财政的背景和意义。并介绍街道财政相关的概念与理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