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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十五大以来,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研究不断完善,促进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理论的分析,在吸收和借鉴学术界研究公有制实现形式成果的基础上,对于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论述。本论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中研究所有制实现形式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般论述是我国发展和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指导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践的基础。接着,本文论述了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科学内涵,指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实际上指资产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公有制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内容与形式、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公有制实现形式反映公有制的要求,并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服务。第二部分,主要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依据进行了论述。首先阐述了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原因,原因之一是历史经验的借鉴,在历史上,原本就存在着同一种所有制有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所有制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的情况。原因之二是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状况存在着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原因之三,不同企业自身运作特点,我国公有制企业在规模、类型、经营目标、所处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存在着种种差异,必须采取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随后,本章论述了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必要性,一是突破我国传统公有制弊端的必然要求。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要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就必须改革单一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三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本质要求,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既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三部分,我国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历程及成果。本章对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理论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了分析,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基本分为三个阶段,初步探索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前),这个阶段的思想解放和制度改革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提出成熟阶段(十五大——十六大),十五大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内涵,正确区分了公有制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继续发展阶段(十六大之后——至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不断发展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探索过程,是一个体制创新的过程,成果显著。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极大推动了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总结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有两大特点:一是客观性,符合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二是具有发展性,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探索过程,是一个不断改造的过程,也是不断创新的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实现形式理论的继承、发展。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进一步探索。本章首先澄清了目前我国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仍然存在的几个误区,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尊重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随后阐述了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