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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学龄儿童行为问题的现况及伤害发生情况,分析儿童行为问题和伤害影响因素,探讨行为问题与伤害发生之间的关系。方法 随机整群抽取马鞍山市区三所小学所有1~5年级的在册小学生共计3887名儿童为研究对象,采用Rutter儿童行为问卷(父母问卷)进行行为评定,并用自行设计的因素调查表,了解儿童、父母及家庭环境等相关情况。对问卷评定结果有不同类型行为问题的儿童分别进行1:1配对的病例对照研究,用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儿童不同类型行为问题的影响因素。同时从现况调查的研究对象中随机整群抽取2005名学龄儿童,以研究开始时经Rutter儿童行为问卷评定的有、无行为问题的学龄儿童分别作为暴露与非暴露两个队列,开展为期一年伤害发生情况的随访观察,用非参数检验法分析两队列儿童伤害发生率差异的统计学显著性意义,并用多分类有序反应变量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儿童伤害的影响因素。结果 学龄儿童行为问题检出率为15.46%,不同类型行为问题检出率分别为:违纪行为6.6096(251/3804),神经症行为5.8696(223/3804),混合性行为3.0096(114/3804)。多因素分析结果提示,学龄儿童违纪行为的危险因素可能是父亲健康状况差、父母采取惩罚为主的教育方式及母亲孕期严重贫血;神经症行为的危险因素可能是母亲孕期情绪不良及孕早期阴道流血;混合性行为的危险因素可能是母亲孕期情绪不良,而父亲文化程度高可能为混合性行为的保护因素。随访儿童的伤害年发生率为42.51%,其中有行为问题队列儿童伤害年发生率为64.87%,无行为问题队列儿童伤害年发生率为38.85%,两队列间差异有显著性(u=6.054,P<0.01)。但不同类型的行为问题儿童组间伤害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P>0.05)。多因素分析表明儿童伤害的发生与儿童不同类型行为问题、儿童出生时母亲年龄较轻、母亲孕期不良因素(如孕期并发症、合并症或情绪不良等)、母亲文化程度较高、家庭防范措施不健全等呈正相关,安胜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而儿童上学有家长接送与儿童伤害的发生呈负相关。其中儿童行为问题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结论 学龄儿童行为问题与母孕期、围生期不利因素、家庭环境因素及儿童自身因素等多种因素有关,宜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利因素对儿童行为的影响。学龄儿童中有行为问题者是发生伤害的高危人群,在制定伤害干预措施时,应尤其重视儿童行为问题的预防及控制,以达到理想的干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