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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级政府的财政体制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演变而来的,带有浓厚的国家分配论色彩,在财政支出方面,“越位”与“缺位”并存,已经不能适应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县级政府要实现职能转换,首先必须转变财政体制,积极探索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体制。本文以浙江省天台县为例,在论证县级政府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探讨构建县级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及其基本原则,并提出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可能途径。 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改变了县级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基础条件,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关系进行了重构,政府不再直接经营企业,不再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政府的行政职能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为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和运作空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要求县级政府加大和改善公共产品的供应和服务。同时,财政本身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公共财政提供了内在需要。社会民主进程的加快,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也为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条件。这一切都使县级政府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成了必然选择。 县级政府公共财政体制应该是建立服务财政、法制财政、效益财政和平衡财政。在构建过程中,必须做到财政职能的转变与政府职能转换相适应,消除“越位”,弥补“缺位”与“不到位”,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具体的操作中,不同层级的政府职能与财政职能应当有所区别;财政职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有不同的表现;财政职能范围需要细化和具体化;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要由直接生产为主转为组织协调为主。 当前,县级政府应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积极探索地方财政职能转变的可能途径。围绕增强财政的筹集资金职能、管理资金职能、监督资金职能和扶持经济发展职能,县级政府可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创新财政收入管理新理念,二是改革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四是完善和改革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服务,五是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方式,六是建立和健全财政监督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