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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属于公益性组织,其功能主要是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各类文物、艺术品等,为社会提供的是典型的公共产品。长期以来大多数人比较强调博物馆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基本上没有产业经营的概念。有的观点甚至片面地认为,博物馆既然是公益性组织,经费是国家负担的,只要把研究和展览做好就可以了,搞文化产业是不务正业。博物馆是否真的不具备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或是根本就不应该发展文化产业呢?
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东邻安徽、南连江西、湖南,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北与河南交界,既与我国东、南部文化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我国西北部文化产业欠发达地区相互关联,处于中间过渡位置。博物馆作为一个行业来说,在全国拥有一个比较庞大的资源网络,而湖北正好处于这个网络的中心,因而也更具有代表性。正是在这一前提条件下,本文以湖北省博物馆为例,对博物馆发展文化产业有关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法律、政策、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分析,对博物馆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思路进行分析和研究,希望对博物馆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