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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关联理论对警察讯问话语进行阐释,着重探讨警察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及如何根据对嫌疑人的回答做出推理,从而保证其有效性和合法性。本研究采用讯问笔录作为分析材料。警察讯问是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种语言交际,而且是一种由警察为主导的机构话语。D.Sperber和D.Wilson所提出的关联理论认为语言交际是一种明示—推理过程。明示与推理是交际过程的两个方面,从说话人的角度来说,交际是一种明示过程,即把信息意图明白地展现出来;而从听话人的角度来说,交际又是一个推理过程,也就是听话人理解话语的过程,此过程是根据说话人的明示行为(比如话语),结合语境假设,求得语境效果,获知说话人的交际意图。警察讯问中的明示—推理交际涉及到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话语的理解和处理加工。众所周知,警察讯问的目的是为了查明确定事实。为了达到该目的,一方面,警察必须具备法律感知力和法律推理能力,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知语境的洞察力。另一方面,由于警察与嫌疑犯之间本身的目的冲突关系,整个讯问过程都呈对立状态。因此,警察常采用明示语言。例如:“你要如实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只有这条路对你是最可行的”。这主要是向嫌疑犯明确“除了坦白事实别无选择”的意图。一些学者批评关联理论的主观性,无法借助“相对判断”中的直觉来达到最大相关和最佳相关。但是,本研究发现警察与嫌疑犯之间的话语都与犯罪事实相关。作者基于关联理论对刑事诉讼中的警察讯问常用技巧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可以说犯罪关联原则作为执法人员遵循的职业原则实际上是关联理论在法律话语中的应用。同时,它也是法律语用学家面临的问题,一个充分的法律话语阐释理论必须回答的问题。本研究成果为警察讯问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将有助于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嫌疑犯的话语,更有效地查明犯罪事实,从而避免刑讯逼供获取的虚假口供。但是,基于Sperber & Wilson的关联常常本身就是与个人相关,所以,本分析还有待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