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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化概念在上个世纪开始进入我国研究者的视野。与此同时,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场域因其虚拟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性,使得网络空间成为了污名化高频发生地。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的时期,特有的社会背景使污名呈现出新的样态。随着技术的发展,新兴媒介层出不穷,新的媒介语境带来新的传播样态,污名化的形成机理也将随之而变化。林克和费伦在传统语境下研究个体污名时发现,污名是负面标签、刻板印象、孤立、状态缺失和歧视等元素共存的状态。但在新媒体语境下,这些元素所共存的状态将会被打破。通过对于污名化相关理论的梳理,认为污名化是施加污名者对承受污名者施加的一种使其受到贬低、侮辱的标签,伴随着这种标签的个体或群体都将会受到偏见、歧视甚至社会权利、地位的丧失,同时面对这种不公正的待遇,蒙受污名者将其偏见或歧视内化,造成自身的自我贬抑。论文的研究重点是新媒体语境下污名化的形成机制,通过文献研究法发现媒体语境不仅建构了人们的认知方式,还建构了互动方式。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拟态环境以及标签化的报道方式都对其有重要作用。在新媒体语境下,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式对于污名化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网状式的传播结构加剧了污名的普遍性和复杂性。根据网络观察和对自愿性公众人物和非自愿性公众人物的案例分析,将公众人物污名化的形成机理分为三个阶段:污名暴露阶段、污名传播阶段以及污名化形成阶段。在污名暴露阶段,污名事件数量激增,曝光主体是新媒体;污名的暴露速度缓慢;在污名传播阶段,污名传播迅猛,易引发其他类型的污名,常常夹杂谣言;在污名化形成阶段,在传播中形成,持续时间短但集中爆发,增加下一个污名事件爆发的可能性。根据污名在形成过程中的特点,从网络空间治理、公众人物、社交网络平台和网民媒介素养角度提出去污名化的策略和建议。网络空间的治理强调政府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落实、加强对于舆情监测的重视以及加强舆论引导的能力;公众人物要加强对于自身的约束和管理以及污名的应对能力;社交网络平台要加强自身的自律以及实名制的执行;网民要加强分辨和生产信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