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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证监会颁布并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公司债市场迅速发展,公司债由此成为债券市场上主流的信用债之一。而近年来,尤其是2018、2019年,公司债违约数量和规模剧增,公司债市场信用风险加剧,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公司债信用风险,而信用利差作为衡量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也成为学者们的主流研究方向。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债券信用利差的研究大多数是通过宏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的,宏观层面主要研究角度包括经济周期、经济增长、通货膨胀、无风险利率及无风险利率期限结构、股票市场、货币政策等等,微观层面主要研究角度包括公司特性、债券特性、信息不对称、债券流动性、投资者情绪等。2015年7月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对于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将公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证监会在审核环节提出的反馈意见,这一举措给了本文从监管层面研究债券信用利差的契机。本文研究交易所反馈意见对公司债信用利差的影响,选取样本为2015年7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交易所成功发行的公募公司债。本文认为反馈意见对公司债信用违约风险有预警及揭示效应,其中反馈意见拟用反馈意见次数及反馈意见问题数两个变量来衡量,并运用多元回归模型,进行了整体及分组的回归实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从整体样本看,反馈意见次数和反馈意见问题数对公司债信用利差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交易所反馈意见有正向的风险预警和揭示效应。其次,反馈意见次数在AA+及AAA级债券中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债券评级越高,效果越显著;反馈意见问题数在AA,AA+和AAA级债券中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同样债券评级越高,效果越显著。因此,总体来看,交易所反馈意见在中高评级债券中(AA+和AAA债券)有正向的风险预警与揭示效应,且债券评级越高,反馈意见风险预警与揭示效应越显著。再次,反馈意见次数和反馈意见问题数对不同产权性质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反馈意见问题数对非国有企业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更显著。即无论发行人产权性质如何,反馈意见均有正向的风险预警与揭示效应。最后,反馈意见次数和反馈意见问题数对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均存在显著正向.且对上市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信用利差影响更显著。即无论发行人上市属性如何,反馈意见均有正向的风险预警与揭示效应。总体来看,反馈意见问题数的影响范围更广、影响效果更好,说明投资者更加关注反馈意见的内在实质性内容而非外在表现形式,监管层面的反馈机制有效地与市场投资者相互联系。本文首次从监管角度研究公司债信用利差,一方面拓宽了债券信用利差的研究方向,另一方面也为监管层进一步完善反馈意见等监管制度提供了实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