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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条件是实施逮捕行为的前提、基础,它应当是每一次逮捕行为实施前都必须达到的硬性标准,同时它也严格地约束着逮捕行为。然而,随着2006年由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附条件逮捕”制度在我国出现,逮捕条件出现了运行和操作中的例外情况。我国立法中的相关规定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强制措施体系又存在不完善,以及执法行为中理念上“重打击、轻保护”的旧思想、“构罪即捕”的观念导致附逮捕的条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未得到很好的适用,附逮捕的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异化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异化为惩罚的方式,异化为震慑犯罪的手段。由于附条件逮捕制度在我国仅仅处于一个探索阶段,理论上缺乏探讨,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也过于原则,因此,远远不能满足检察实践的需要。要正真发挥附条件逮捕制度的作用,还需要理论和时间工作者做出不懈的努力。尽管附条件逮捕制度存在着些许不足,但在我国现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功与过两相比较之下,利仍是大于弊。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而言,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必要的改革和可行的完善“附条件逮捕”会成为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未来短期内形势并顺应世界形势的一项合理法律规章制度,成为我国现有司法体系中逮捕条件的有力和必要补充。本文的研究方法采取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历史研究等。一方面通过对以往有关附条件逮捕的适用等相关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分析附条件逮捕的概念、性质、特征、功能、价值和法理学基础并与国内外相关法系法规进行对比。一方面通析我国附条件逮捕在适用中的现状和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通过对附条件逮捕的适用进行实证调研,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期望能从中得出有效的建议。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导论选题的由来: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介绍理论界的研究状况,本文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及研究意义和本文创新点和不足点;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梳理“附条件逮捕”的发展沿革,阐述附条件逮捕”的定义和内涵、特殊性,分析附条件逮捕与法定逮捕的关系以及对附条件逮捕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争议;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我国附条件逮捕的现行思考,提出我国的附条件逮捕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形势的,并以案例的方式进一步阐述了附条件逮捕在我国的运行状况,同时也提出附条件逮捕制度存在的问题,探讨实践中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弊端;第四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附条件逮捕的社会背景及约束条件入手,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若干完善附条件逮捕的措施,即:确定“重大案件”的范围;确定“认为捕后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充足证据”的范围;关于附条件逮捕的工作机制中应注意侦查监督机制、上一级检察院监督机制,侦查监督与公诉衔接机制、考核机制;确立附条件逮捕后检警工作衔接机制、完善附条件逮捕被捕人的权利保障;确认附条件逮捕中错捕的法律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