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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关键时期,农户是否自愿退出宅基地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之一。但现有政策背景下宅基地退出往往以政府推动为主,较少考虑农户的意愿与诉求。农户是否愿意退宅?是否愿意接受补偿?已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学者们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研究仍处于描述性统计阶段,鲜有学者对其进行测度。同时,针对其受偿意愿的研究几近空白。因此,有必要对农户退出意愿与受偿意愿问题研究的薄弱环节进行探讨。本研究利用敦煌市偏远农村地区298户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和受偿意愿方面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在对不同类型农户退出意愿和受偿意愿统计描述的基础上,运用李克特量表法对农户退出意愿进行了测度,基于前人对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对农户受偿意愿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得到的主要结论有:(1)通过对我国现行宅基地相关法律政策的出台背景、变迁路径及主要内容综合梳理,将我国现行宅基地相关制度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基于政策内容及调查案例定性分析了宅基地现势政策本身及宅基地利用中出现的问题。(2)通过探讨理论上农户退宅的可能性大小,对农户退出意愿进行实证分析。调查结果显示:(1)总体来看,调查的298户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态度中十分愿意、勉强愿意、不确定、不太愿意、非常不愿意比例分别为13.09%、16.78%、27.18%、32.89%、10.07%,总体退出意愿较低,退出积极性较弱;(2)不同类型农户退出意愿总体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接近1/2的纯农户表示不愿退宅,退出意愿不强,I兼农户和Ⅱ兼农户中不愿退宅的农户所占比重较大,而非农户退宅意愿强烈,积极性颇高。(3)从政策、退宅补偿、社会保障、生计与生活等因素入手,建立宅基地退出意愿测度指标,运用李克特量表法,测度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大小。测度结果显示:研究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值为2.36,农户退宅态度为“不确定”,仍然处于观望、徘徊的状态;纯农户、I兼农户、Ⅱ兼农户、非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分值分别为1.39、2.14、2.32、3.61,退出意愿分别处于不太愿意、不确定、不确定和勉强愿意的水平。测度结果得出的农户退出意愿水平与结论(2)的观点具有一致性,说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测度方法具有一定的可行性。(4)采用问卷调查及CVM法,了解农户的受偿意愿情况。分别从农户受偿意愿率、受偿方式及受偿价格进行分析,结果显示:(1)所被调查的298户农户,总体受偿意愿率为92.95%。而纯农户、I兼农户、Ⅱ兼农户和非农户受偿意愿率分别为92.63%。为93.44%、92.65%、92.31%;(2)不同类型农户受偿方式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农户具有不同的受偿诉求;(3)根据CVM法,测得纯农户、I兼农户、Ⅱ兼农户和非农户最终平均受偿价格依次为460.22元/m2、438.86元/m2、422.38元/m2、418.95元/m2。(5)基于土地发展权理论,运用成本逼近法测算的敦煌市宅基地价值为104.31元/m2,其值均远远低于纯农户、I兼农户、Ⅱ兼农户和非农户的平均受偿价格。这一结果揭示了研究区宅基地补偿标准实际测算结果和实地被调查农户受偿意愿主观标准间存在差距。因此,在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问题上,更应该注重在农民层面体现公平、在政府层面显示合理的公平补偿。(6)本研究认为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退出补偿的基本思路要从引导农户退出宅基地、退出补偿以及政策推广三方面进行考虑,为甘肃省乃至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提出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