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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劳动力市场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直接对象,较外部劳动力市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程度而言,内部劳动力市场所受的国家干预较为宽松。调岗是常见的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方式之一,它既能满足企业复合人才培养与发展的需要,又能减少各部门工作摩擦,提高人力资本利用效率。然而,当前部分用人单位未能正确发挥调岗的这些功能,而是利用法律空白,钻法律漏洞,对劳动者进行不合法不合理调岗,损害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就业自由、经济收入、职业发展、家庭生活等利益。尽管调岗行为亟需规范,但劳动立法对调岗的规制是有限的,基于调岗现实操作的复杂性和劳动立法对劳动关系干预的有限性,法律无从也不能面面俱到地详尽至调岗的每一种情况。此时,司法应当发挥其弥补立法空白的作用。司法裁判应当依照一种合理合法的标准对调岗问题进行合理裁量,既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兼顾用人单位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调岗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应从司法认定的角度去完善,而非立法的细致规范。本文通过对现有劳动立法的相关规范及司法案例的研究,以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价值取向、劳动法的经济功能为出发点,合理借鉴日、台、德、瑞等域外法学理论及实践做法,提出了适合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状况的调岗行为法律规制方法。全文由正文和结语构成,正文部分共分四章,主要内容摘要如下:第一章是导论。导论部分由一则案件引出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并对研究背景,研究价值,研究现状和研究思路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二章介绍了调岗的概念和主要类型。通过对调岗概念的比较分析和类型区分,进一步加深对调岗行为和调岗行使方法的认识,明确研究范围,提供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维度。第三章分析法律规范与司法裁判在调岗行为判定标准方面的问题。其一,通过相关立法梳理和现实情况的分析,得出劳动立法之宽泛与现实操作需求之复杂相矛盾的结论。其二,通过三个与调岗相关的案例的研究,分析与总结出当前司法裁判中调岗判定标准过于单一化以及完善之迫切性。第四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研究行为的法律规制方法需要以对行为权利的研究为前提。笔者首先对调岗权法律依据及其界限进行分析,寻找我国调岗权发展的历史痕迹。然后,通过对日、台、德、瑞的调岗相关理论与实践做法分别考察,以劳动法原则、价值、经济功能等为研究路径,分析合理的调岗行为法律规制方法。同时,对常见的用人单位滥用调岗权的现象及其具体行为方式提出了判别方法的建议,使得调岗行为的法律规制更具操作性,更趋完善。结语部分是对本文行文手法和不足的总结,并对调岗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更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