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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西方哲学发生了举世瞩目的语言论转向,即从认识论的主体哲学转向语言论的解释哲学。这一转向实际上是人类认知方式的变革,语言随之受到关注,传统的理论和概念也受到了挑战。过去翻译理论的主要流派不是研究语言内部的机械转换就是探讨翻译的外部制约因素;作为一种理解和解释的理论,哲学阐释学为翻译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
本文建立在哲学阐释学的理论基础上,特别运用了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观点,旨在探讨翻译的本质以及译者在翻译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伽达默尔认为,“理解的历史性”造成了解释的局限性;“视域融合”体现了阐释过程中主体间的关系;“效果历史原则”决定了意义的无限延伸,从而引起对同一文本的不同解释。
翻译在本质上是主观的,因为作为翻译基础,理解是主观的;翻译的阐释过程实际上是翻译主体间视域融合的过程。重译是原作生命的延续,翻译的主观性使重译成为必要。在翻译活动中,译者充当交流者和创造者。尽管受到各种历史的局限,译者无论在翻译过程以内或以外,都具有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