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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 观察和探讨功能性电刺激(functional electrical stimulation,FES)结合康复踏车训练对卒中急性期患者下肢功能的影响。旨在为提高患者步行能力,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提供可靠依据。 研究方法: 将120例卒中急性期偏瘫患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均接受常规药物治疗。对照组患者采用Bobath技术为主的常规康复训练,主要包括桥式训练、坐站训练、常规踝背屈训练等,每日训练1次,每次45min,每周训练5d,训练2周。 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康复治疗基础上给予FES结合康复踏车系统训练,每次20min,每周训练5d,训练2周。分别于治疗前和治疗后采用功能性步行量表 (functional ambulation category , FAC)、Fugl-meyer下肢功能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进行评分并比较。 采用SPSSl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若数据符合正态分布、方差齐性,所得数据以均数±标准( x±s)表示,使用参数检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若数据不符合正态分布,使用非参数检验,所得数据采用中位数和四分位数间距表示,组间的比较运用Mann-Whitney U Test检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采用WilcoxonSigned rank tes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治疗前,2组患者各项指标组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观察组FAC评分治疗前四分位数25%、50%、75%分别是1、1、2,治疗后四分位数25%、50%、75%分别是3、3、3.5,治疗前后比较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0);对照组FAC评分治疗前四分位数25%、50%、75%分别是1、1、1,治疗后四分位数25%、50%、75%分别是1、2、2,治疗前后比较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00)。下肢FMA评分[(14.36±2.57)vs (12.52±2.23)]、Barthel指数评分[(42.83±6.27) vs (36.67±5.72)]均较本组治疗前有显著差异(均P<0.001);治疗后,观察组上述指标显著优于对照组(均P<0.001)。 结论: 功能性电刺激结合康复踏车训练能提高卒中急性期患者下肢运动功能,从而提高步行能力,改善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