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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对中国和日本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和改革进行了考察研究。重点从政府与民间关系的视角,运用社会福利学的理论并选取大连市为例,进行了比较研究,探讨了在老年福利政策中社会各个部门的责任空间及作用空间。首先论述了整个社会福利政策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剖析了社会福利发展的规律和特征,可以看出贯穿社会福利发展的主线是政府和民间责任空间和作用空间的变化,即由个人承担责任,到国家完全承担责任,进而到责任的分散和多元化。因此,介绍了理论界关于政府和民间责任分担的论争,为本文奠定了理论依据。然后,介绍了日本老年福利政策的兴起和改革,分析了日本老年福利事业中政府和民间的作用的变迁。指出在日本的老年福利运作过程中,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威,在这种传统体制下,国民和民间过分依赖国家,不仅使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同时也没有给民间福利团体以足够的发展空间。第三章,考察了中国从计划经济时期到改革开放后老年福利政策的改革过程,指出了目前中国老年福利政策中政府和民间作用存在的问题,即资源提供的方式和主体的错位,国家和民间关系的错位。第四章,通过对大连民权社区居家养老个案的考察和分析,以及同日本类似政策的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社区养老福利事业尚处于探索阶段,在资金来源、专业人员的培训以及福利提供的主体方面,与日本的在宅福利制度相比,国家承担责任较少,尚存在很多需要发展和完善的课题。最后是比较和结论,通过对中日老年福利政策的比较,可以发现二者的政策起点和发展过程呈现出很多差异性:日本是由完全的政府主导逐步向民间过渡;而中国是在原有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福利解体后,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将老年福利服务的责任绝大部分交给社会来承担。同时今后的发展方向上两国又呈现出相似之处:一是,都强调要逐步减少政府直接提供老年福利的责任,鼓励更多的民间机构兴办老年福利事业,并提高福利服务的质量。二是,都重视运用地域共同体这一重要载体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总结两国老年福利政策中政府和民间责任分担的发展规律,对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构建“新型地域共同体”的个人展望。所谓的“新型地域共同体”即,依托地缘为纽带的居住共同体,将政府和民间作用有机结合,满足老年人日益发展的福利需要。结合中国现实情况及中国社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提出现阶段发展社区养老事业的政策建议,力求将社区作为中国目前政府和民间作用的有机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