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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丰富,人们对服装的观念也随之改变。以前不同的服装可以展现穿着者的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的高低;现在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使个性、高端的服装不再稀奇,服装渐渐成为穿着者生活服务的附属品。改革开放以来,在“回归自然、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理念之下,时装设计师们与忠实的时尚追随者们联手打破了自时装业产生以来的时尚法则,从而促使时尚走上了多元化与多样化的道路。服装设计又是科学技术与艺术所形成的结合体,在服装设计的一系列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将自己的创新想法通过手工制作体现在服装上面,是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融合,其设计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服装设计著作权的保护有利于服装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元化。但由于服装受季度影响“保鲜期”较短,服装设计的著作权保护不受重视,再加上目前对服装设计抄袭现象盛行,服装设计维权困难,所以服装设计的著作权保护是目前服装界的一大热点与难题。本文分五个部分来论述服装设计的著作权保护。第一部分,首先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服装每年进出口额较大,一方面是促进我国发展的巨大经济支柱,另一方面又促使中西方服饰文化的交流与借鉴,平衡好服装设计著作权保护有利于我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第二部分,论述服装设计的作品属性与作品类型,有些学者认为服装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不应当由著作权法进行调整,有一些学者持有相反的观点。还有的学者支持服装设计应受到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双重保护。有些学者认为服装设计不仅具有实用性,还具有艺术性,是实用和艺术的融合,有一些学者认为服装设计只是美术作品。第三部分,一方面介绍我国对服装设计著作权进行保护的典型案例,分析服装设计的艺术性将服装设计认定为美术作品或者实用艺术作品。另一方面指出司法难点在于实用性与艺术性分离标准难以确定,复制的范围狭隘导致平面到立体、立体到立体、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不能得到著作权的保护。第四部分,介绍域外以美国为首的英美法系国家和以法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服装设计著作权的保护。第五部分,对我国服装设计著作权法保护提出建议,具体包括著作权增加服装作品,将服装设计认定为实用艺术作品,扩大复制权范围,明确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断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