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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小学生一直是一个备受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所关注的特殊社会群体;但是近年来,在校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发生,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与日俱增,已成为了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同时也成为了困扰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一大阻碍。中小学生天性好动、发育又不够成熟,对很多隐性危害的认识能力不够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生理和心理方面,自制能力比较差、好奇心强,比较喜欢探索新鲜的事物,极易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大部分家长将事故的原因归结为学校,从而影响了学校教学的正常运行,给学校或老师带来了极大的困恼。在防止事故发生方面,有的学校或家长采取了一些消极的防范措施:学校取消课外活动的开展、禁止危险系数高的体育活动,家长则不允许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等等;这种对中小学生实施的“圈养”方法,违背了中小学生的正常发展规律,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同时也制约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如何正确地分析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减少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防患于未然,减少甚至是消除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成为了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艰巨而重大的任务,也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研究课题。因此,笔者试着从中小学学生伤害的现状及原因入手,探讨分析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对策。首先,从伤害事故的主体、时间、空间及伤害结果的界定中把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并根据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多端性、事故处理的复杂性、事故影响的复杂性等特点将其划分为意外事故和过错事故两大类型;其次,指出学生伤害事故存在发生频率不断上升、安全教育缺失、交通事故为主要类型等现状,并从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第三方人三个方面分析事故的原因;最后,从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社会等三大方面提出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