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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多年前,美利坚合众国通过批准《联邦宪法》的方式,实现了一个更为有效的联合。虽然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国家,但借助《联邦宪法》合众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过渡到联邦,实现了政治稳定和永久联合。然而这部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并不是十分顺利的。十三个殖民地在独立战争过程中,就形成了组建联盟和探索国家制度的想法。先是制定《邦联条例》实行了邦联制。但邦联制下的邦联政府权力微弱,问题诸多。建国者们为了探索更适合美国发展的政治制度不断努力,并借修改《邦联条例》的机会,草拟并制定了新的宪法——《联邦宪法》。《联邦宪法》中明确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确立了联邦制。但是新宪法提交给各州批准的过程也是十分艰难。各州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对《联邦宪法》和其中的联邦制有着不同的意见。本文将以北卡罗来纳为例,探讨北卡罗来纳在美国早期联邦制建立过程中的作用,讨论早期联邦制下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在邦联制创立过程中,北卡罗来纳基于自身地理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保持着坚定的地方主义思想。因此在《邦联条例》制定过程中,作为北卡罗来纳代表的托马斯·伯克极力维护州权,并建议限制大陆会议的权力。伯克的观点和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北卡罗来纳对《邦联条例》的批准和对邦联制的认知。邦联制确立后,北卡罗来纳对松散的邦联的认知度并不高,州内的民众更关注与自己紧密相关的州政府。制宪会议期间,北卡罗来纳代表对邦联政府的弊端也有共识,认为需要建立一个有力的政府。但是北卡罗来纳的代表理查德·多布斯·斯佩特建议不仅要修改邦联制,还要对国会代表实行比例代表制,这一提议对人口排名第四的北卡罗来纳来说十分有利。虽然北卡罗来纳的代表在制宪会议上的表现并不如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人,然而他们对本州利益的维护是始终不变的。宪法起草后交由各州批准,而北卡罗来纳曾两次召开批准宪法大会,前后经历了长达一年的时间才完成对宪法的批准。在这期间,北卡罗来纳内部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辩论直接影响着批准大会的结果。在联邦制早期运作中,北卡罗来纳内部对联邦制的争论依旧在继续。随着国内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对国家政策的分歧,逐渐形成了政党。北卡罗来纳内部也有了政党分歧,他们对一些与本州利益相关的政策仍然存在不同的看法。双方的辩论影响着国家政策的制定,促进了美国联邦制的完善。当然,联邦制的不断完善也影响着北卡罗来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