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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利用行政手段低价征用城郊农民的土地,使得大部分农民并非自愿的加入到这一历史进程之中。当然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是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而如何面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群体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山东省五莲县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方面走在了同等城市的前列,较早的将人均土地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当然由于现行的征地制度不健全以及后续的保障制度滞后于征地行为,会有很大一部分失地农民在一段时间内会陷入“无地可耕,无业可为,无保解忧”的尴尬境地,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再者失去土地的农民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使得失地农民无疑成了社会利益格局变动中的弱势群体,很可能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与我国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因而需要各界集中全力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养老保障问题,各级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失地农民建立起长效的养老保障机制,使得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不至于有后顾之忧,而用地单位也要尽可能的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从而保证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当然失地农民也要增强自身素质,为实现再就业以及个人发展创造条件。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以及通过对山东省五莲县失地农民生活状况和养老保障状况的实地调研,分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评价现有的失地农民养老模式,提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即完善我国征地补偿制度,构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以及加强家庭养老保障的作用。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能够引起社会对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关注。同时,能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