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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是当代政府组织中主管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行政事务的机构,常又被称为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是公共政策的制定机构同时也是政府决策的执行机构,是行政执法的主体。按照现代的政治学理论,其所实施的行为应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利益应具有超越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部门的行为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才能有效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但是由于社会需求的变化,各政府职权部门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部门利益结构平衡不断被打破的过程,也是部门利益争相实现最大化的攀比过程,进而当前我国的一些政府部门滋生了部门利益,即一些政府部门产生了超出政府部门本身合理利益之外的特殊集团利益。部门利益的产生致使政府部门的利益超越性降低、政府公信力的削弱和政府行为的公正性下降,最终出现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等部门利益膨胀现象。这使得政府的职能发生了扭曲,由此造成的部门利益化及冲突无形之中加大了政府机构运行的经济成本。同时加大了我国的社会和政治风险,并成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最大障碍,严重阻碍了当今我国进行的大部制改革,而公权力和经济利益挂钩并且政府职能划分不清及其行政监督不力是其产生的重要原因。由此,如何才能防止政府的公共权力被追寻私利的各个主体所分解?如何“发展和谐服务型政府”才能真正为社会公正提供有效保障?怎样才能实现政府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本文将以公共权力公共性理论为指导,围绕着政府部门权力利益化及冲突,对部门利益化进行界定。之后对部门利益化及冲突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其表现和危害,针对危害分析其成因最后针对具体的原因和弊端寻求的治理对策的突破。总之,只有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和大部制同时转变政府职能使政、企、事分开,才能切断利益与权力的关系,只有加强公共行政立法和行政监督来消除部门利益冲突,才能防止政府的公共权力被追寻私利的各个主体所分解,所以“发展和谐服务型政府”才能真正为社会公正提供有效保障,以实现政府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