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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措施。丰城市于2007年全面完成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林改后其林业发展发生了新变化。论文以丰城市为研究区,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分析林改后林业发展的变化及其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为逐步完善林改配套措施、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户增收提供参考依据。论文研究主要结果及结论如下:(1)林改后丰城市优化和完善了采伐限额、林业税费、林业流通、林业工程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等政策,通过减少税费、打破垄断、放活经营等措施,调动了农户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和谐及林业可持续发展。(2)林改前后农户的林业收入存在显著差异(P<0.05),由林改前的每户0.350万元(2004年)提高到林改后每户2.607万元(2014年),且森林覆盖率高(>50%)、中(25%-50%)、低(<25%)的乡(镇)农户的林业收入均存在显著差异(P<0.05);在森林覆盖率高的乡(镇),其林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增加,占52.08%,而在森林覆盖率中等和低的乡(镇)中,其比重增加较少或几乎未变;林改前林地数量是影响农户林业收入的主要因素,而林改后其林业收入主要受林地资源构成的影响。(3)调查问卷表明,有46.42%的样本农户认为优化林业流通和市场化以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政策是影响农户林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在森林覆盖率高(>50%)的乡(镇),其主要影响因素是优化林业流通和市场化政策,其中14户认为此项政策对其林业收入的影响程度一般(10%-30%);在森林覆盖率中等(25%-50%)和低(<25%)的乡(镇)中,其主要影响因素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林业税费减免政策。(4)通过林业对农户收入影响因素的理论性及实证分析,提出采取加大林业资金投入、加强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等措施,以提高农户的林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