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有疑则民生不安。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是保障食品安全供给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仅是《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生命健康权的必然要求。因此,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以食品安全法治的实践需要为出发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新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相关规定,将研究焦点对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现状上。针对现行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之道,以寻求法律规定与实践实施之间的和谐。本文共由五个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针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乱象提出研究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研究现状以及本文所采用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概述,先界定了本文所研究的食品、食品安全的相关概念,进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属性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等问题。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现状,考察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制度运作情况,最后指出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目前存在的制度缺陷及不足。第四章主要介绍了美国、德国等国相关的制度经验,主要从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程序、权利救济等角度进行分析,并考察了相关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最后一章是针对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问题现状,充分吸收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相关制度的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