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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也有越来越多的政府及公众目光投入到这些问题当中。但是伴随而生的各类社会管理及公众健康问题频发,这则暴露凸显出当前地方政府在食品摊贩监管中的不足。事实上,对于食品摊贩的监管,一直是国家立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应由省级人大及常委会或省级政府制定。而按照新修订的《立法法》第62条的规定的要求,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于食品摊贩的具体规定需要在1年内制定或修改。可见,对于食品摊贩的地方立法迫在眉睫。通过梳理我国各地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