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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自1992年5月《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及13个配套文件出台,明确规定在我国的证券市场有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四种股权形式并存,到2003年11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公开发表观点说中国的股市存在股权分置的问题,由此,在学界、市场逐步采用了“股权分置”的说法,再到国务院承认中国股市存在股权分置的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的方针。2005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现在具备启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试点的条件。我国的股权分置走过了历时13年的时间,在13年的时间里,中国股市潮涨潮落,股市既有历史以来的最高水平也经历了中国股市最惨淡的状况,尤其是为了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在学界宣起了大讨论。但是从结果来看,自2001年6月13日政府管理层宣布国有股减持的办法即将出台到目前,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为此, 2005年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股份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破解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此来达到稳定股价,保护投资者各方的权益,尤其是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本文的研究思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一个较为开阔的视角对股份回购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有助于揭示股份回购的动机,了解股份回购的意义和目的,并对我国现有的政策的分析,提出在我国进行股份回购的新建议。三、主体结构全文分为4部分,结构和内容要点如下:第一章:股份回购概述。在对股份回购定义界定的基础上,首先从股份回购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价、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利于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保障少数股东权益四个方面分析了股份回购的动因。其次,从上市公司和投资人、证券市场三方面分析了股份回购的积极影响,并讨论了积极作用背后的弊端。再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