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手机智能化的发展,手机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手机垃圾短信一直困扰着广大手机用户。本文着眼于手机垃圾短信的法律治理这一问题,立足于我国手机垃圾短信法律治理现状,从我国手机垃圾短信法律治理中立法、执法、司法和行业自律四个方面切入,深入分析智能手机时代垃圾短信法律治理现状及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智能手机时代下我国手机垃圾短信法律治理的建议。文章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理由、选题目的、国内外研究综述和评析、研究方法和创新点。本文旨在寻找改善手机垃圾短信现状的方式途径,进一步规制我国手机垃圾短信侵权行为。第二部分是手机垃圾短信的概述。主要从手机垃圾短信的定义、特征和分类三个方面阐述。一是手机垃圾短信的定义。笔者认为手机垃圾短信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法规的禁止规定,对国家、社会和有关个人利益可能带来危害,或未经手机用户同意,发送手机用户不愿接收的信息;二是手机垃圾短信的特征。手机垃圾短信具有接受的被动性、社会危害性、无价值性、影响范围广泛性和智能手机时代下的智能性五个特征;三是手机垃圾短信的分类。根据手机用户可分为非法广告型、骚扰型、SP(短信业务提供商)违规群发型和欺诈型四类;根据发送渠道可分为手机发送、SP发送和短信群发器发送三类,根据接收人数量可分为向特定群体和不特定群体发送两类。第三部分是手机垃圾短信的危害。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权。手机用户不能选择接收哪些短信和不接收哪些短信;二是侵犯用户的人格权。具体可分为侵犯用户的健康权、隐私权和生活安宁权三类;三是侵犯用户的财产权。主要存在骗取用户的手机话费、诈骗用户的个人财产和利用病毒破坏用户手机三种形式。第四部分是我国手机垃圾短信法律治理现状及不足。深入分析我国手机垃圾短信立法、执法、司法和行业自律现状,发现我国手机垃圾法律治理存在立法位阶低且无法满足智能手机时代立法需求、执法要素不完备且处罚力度低、维权意识不足且诉讼难度大、行业自律内在动力不足且缺乏监管四方面问题。第五部分,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手机垃圾短信法律治理的建议。一是立法方面,建议针对智能手机时代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出台《反垃圾信息法》治理智能手机时代的垃圾短信;二是执法方面,建议在智能手机时代下政府明确专门机关监管、鼓励企业利用智能软件协助执法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司法方面,建议进一步明确垃圾短信的管辖问题、赔偿范围、智能手机时代下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并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四是行业自律方面,建议从明确行业组织立场、完善行业组织建设和扶持行业组织、自我机制的完善、智能手机时代下运营商的自律五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