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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属于社会文化的范畴,近年来,刑罚适用方式愈显社会化和人性化,不仅彰显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且不断适应了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从刑事一体化视角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与非刑罚化、非犯罪化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紧密相关,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因此其不仅仅体现于刑事实体法,亦贯彻于程序法之中。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的特殊价值和意义,若仅仅停留于立法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如何从司法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并将其准确、完整地予以贯彻落实,才是法治进步的关键之所在。本文首先选取辽宁省沈阳市某区2008年至2012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调查法、实证研究法对该区2008年至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总体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后建立数据库,并结合Excel软件用以辅助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之实证研究,即从监禁刑与非监禁刑适用情况、刑事和解和不起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中监禁刑适用逐渐失去优势、非监禁刑适用中以缓刑为主、审判环节和解率逐年提高、不起诉率也呈上升趋势,可见该区刑罚适用中非监禁刑适用总体态势良好,但是却忽视非监禁刑全面适用,而且起诉环节刑事和解难以落实,不起诉率仍有提高空间。基于此调查与结果分析,笔者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原因分析,运用问卷调查等方法,认为传统的刑罚理念仍然影响刑罚轻缓化的适用,加之公诉考核机制存在不合理之处、社区帮教矫正机制不健全、法律援助适用效果堪忧等,均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轻缓化适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产生影响。因此,笔者建议从转变固有的刑罚理念、落实非监禁刑全面适用、适度扩大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落实起诉环节刑事和解适用、推进社会配套机制等几方面着手进行完善,即对辽宁省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实践中刑罚轻缓化的适用提出初浅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