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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完成对具有中医特色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初步制定、评价与临床验证,以期望该量表可作为一种指导挑络疗法的进行及评估挑络疗法的疗效评判工具广泛应用于临床。
方法:
1.初步制定量表:纳入符合“心痹证”(冠心病兼有颈肩腰腿疼等痹证)的患者276人,采用克朗巴赫α系数法、重测信度法、主观评价法、离散趋势法、相关系数法、因子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进行条目筛选,并对量表的信度、效度、反映度进行测评,最终完成《“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初步制定。
2.临床验证:纳入“心痹证”患者41例。患者在进行挑络疗法治疗前填写“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心绞痛分级积分量表;患者治疗后12~24小时内和第4周,分别进行两次如下试验:填写“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心绞痛分级积分量表、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四项(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比率、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浓度)。数据分析使用统计学软件SPSS23.0进行数据的相关处理和分析。
结果:
1.“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条目筛选结果:该研究无脱落病例,最终观察病例276例。最终筛选出18个条目作为“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内容,共分为3个公因子:患者自查、医者望诊、医者切诊。
2.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考评结果:量表的平均答题时间为:7.47±3.59分钟,小于20分钟。量表的克朗巴赫α系数为0.711,重测信度为0.897,经KMO检验结果为0.844,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为2502.300,P<0.01。且经最大方差旋转分析后,累计方差贡献率为66.605%。
3.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临床验证时,脱落病例1例,最终观察病例40例。治疗后患者的总得分低于治疗前患者的总得分,各条目治疗后测量平均值较治疗前测量时均有不同程度降低(P<0.01)。三次测量中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与心绞痛分级积分量表的相关性逐渐降低。后两次测量结果表明“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与凝血酶时间存在显著相关性(P<0.05),而理化检查对比结果显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四项(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比率、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浓度)等指标并无明显变化(P>0.05)。
结论:
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效度、反应度,临床可操作性强,该量表对于指导挑络疗法的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并可作为挑络疗法的初步疗效评判工具广泛应用于临床,在运用挑络疗法治疗“心痹证”时对患者的肝肾及其他脏腑功能影响较小,安全性高。
完成对具有中医特色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初步制定、评价与临床验证,以期望该量表可作为一种指导挑络疗法的进行及评估挑络疗法的疗效评判工具广泛应用于临床。
方法:
1.初步制定量表:纳入符合“心痹证”(冠心病兼有颈肩腰腿疼等痹证)的患者276人,采用克朗巴赫α系数法、重测信度法、主观评价法、离散趋势法、相关系数法、因子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进行条目筛选,并对量表的信度、效度、反映度进行测评,最终完成《“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初步制定。
2.临床验证:纳入“心痹证”患者41例。患者在进行挑络疗法治疗前填写“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心绞痛分级积分量表;患者治疗后12~24小时内和第4周,分别进行两次如下试验:填写“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心绞痛分级积分量表、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四项(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比率、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浓度)。数据分析使用统计学软件SPSS23.0进行数据的相关处理和分析。
结果:
1.“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条目筛选结果:该研究无脱落病例,最终观察病例276例。最终筛选出18个条目作为“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的内容,共分为3个公因子:患者自查、医者望诊、医者切诊。
2.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考评结果:量表的平均答题时间为:7.47±3.59分钟,小于20分钟。量表的克朗巴赫α系数为0.711,重测信度为0.897,经KMO检验结果为0.844,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为2502.300,P<0.01。且经最大方差旋转分析后,累计方差贡献率为66.605%。
3.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临床验证时,脱落病例1例,最终观察病例40例。治疗后患者的总得分低于治疗前患者的总得分,各条目治疗后测量平均值较治疗前测量时均有不同程度降低(P<0.01)。三次测量中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与心绞痛分级积分量表的相关性逐渐降低。后两次测量结果表明“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与凝血酶时间存在显著相关性(P<0.05),而理化检查对比结果显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四项(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比率、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浓度)等指标并无明显变化(P>0.05)。
结论:
初步制定的“心痹证”挑区阳性指数评分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效度、反应度,临床可操作性强,该量表对于指导挑络疗法的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并可作为挑络疗法的初步疗效评判工具广泛应用于临床,在运用挑络疗法治疗“心痹证”时对患者的肝肾及其他脏腑功能影响较小,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