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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政府不足,矫正市场失灵。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越来越受到政府、社会重视,社会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然而,在迎来更大发展机遇的同时,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如何在创新社会治理大环境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成为当前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所以无论从理论角度还是现实意义来讲,研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笔者从治理理论、“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理论出发,以当前城市社区中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现状为基础,结合上海市徐汇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实际,尝试分析在社会治理进程中,阻碍进一步发展社会组织的内在和外在原因:在行政体制方面,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仍不完善,现有管理体制重准入轻管理,而且对社会组织的覆盖仍有遗漏;从组织自身来看,数量偏少规模较小、发展经费和专业人才短缺困扰着其发展;而国内公共精神的培养成熟尚需时日,这些都制约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脚步。 以此为基础,本文从政府角度探讨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加强人才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来进一步推动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总体需求、克服传统弊端的现代化社会组织,并使其成为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