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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两次较大的企业并购浪潮,1984年保定纺织机械厂对河北针织器材厂的收购开启了我国企业兼并的先河。随后的几年间,企业并购如雨后春笋般接连出现,席卷了全国各个地方。这便是我国第一次并购浪潮。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38个省市在1989年这一年,就有2559家企业被兼并,涉及资产超过20亿元,减少亏损企业1204家。第二次并购浪潮一般认为出现在1992年以后,随着上交所与深交所两大证券交易所的先后成立,一系列股份制改革文件的出台,证券市场逐渐发展,上市公司的收购成为第二次并购浪潮的亮点。1993年的宝安集团收购延中集团一案更是开创了上市公司收购兼并之先河。2005年证监会提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同股不同权的现象逐渐改善,股份真正实现全流通,由此我国证券市场得以快速发展。证券交易日渐活跃,上市公司收购与反收购持续上演,在这一过程中,为了避免被收购,各上市公司便加紧修订公司章程,以期对真实的收购能够有效防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将眼光聚焦到上市公司上,企图通过收购利用上市公司雄厚的资本运作能力,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良好的市场前景获取巨大的利润。近年我国经济增长开始放慢步伐,随之而来的资本市场的发展仿佛进入寒冬时节,但是资本永远在流动,股市的动荡也没有阻止我国收购浪潮的进一步蔓延。盛大收购新浪,上海开南收购上海新梅,宝万之争,以及浙民投收购ST生化等大型上市公司收购案频频发生。而一桩桩敌意收购案的背后都存在着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行为,这些上市公司为了抵制“门外野蛮人”的入侵,纷纷开始了漫长的防御攻坚战。他们或是在公司章程中预设反收购条款抵御将来收购,或是在面对收购来临时采取多种反收购措施对抗敌意收购。我国目前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体系可以说不尽完善,挑大梁的只有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其他规定零零散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客观来看,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然无法适应我国频繁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对于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购条款方面的审查标准更是不完善。公司章程自治一直是《公司法》倡导的理念,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有所涉及,没有涉及的方面即倡导公司自由订立。这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制定章程相关条款时滥用章程自治原则。各国立法对收购活动的接受均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对收购活动严格限制或是禁止到开始接受收购对于活跃市场,促进资本积极发展的过程中,各国基于不同的价值选择确立了不同的关于收购的法律体系。同样我国也是,相较于资本主义率先发展起来的兼并收购,我国的上市公司收购发展较慢,相应法律制度的确立也有些滞后。如今,我国的收购活动频繁开展,反收购的行动更是仓促而猛烈,有些目标公司为了抵制收购活动,采取违规长期停牌,违规修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的滞后甚至不作为等等,这些举措不同程度的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亟需相关法律进行规制。本文着重论述上市公司抵御未来敌意收购所采取的常见反收购措施即通过事前制定公司章程或事中修改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这些条款的合法性以期找到对其合理规制的路径,从而促使收购与反收购活动合法合规的进展。本文主要分为四章对我国上市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的法律规制进行探讨。首先介绍了近年来两起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设反收购条款的典型案例。一个是伊利公司企图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增添反收购条款而被监管问询最终无疾而终的案例,另一个是投服中心诉上海海利生物章程相关条款涉嫌违法一案,随后选取了我国近年因在章程中加入反收购条款而被监管问询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为样本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常见的反收购条款的类型,本文将这些反收购条款根据作用对象不同而分为两大类进行介绍。第二章通过对比分析,着重点在于通过两案中监管审查焦点与法院审查焦点分析,对如何识别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而章程自治的界限又如何界定进行论述。随后对这两大类条款进行合法性分析,通过合法性分析对个别条款进行定性,然后通过对比分析引出本文行文目的,即探讨如何对上市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条款这一行为进行规制,使之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反收购行为。然后接着通过考察国外对公司章程中反收购条款的审查标准以及相关法律制度,分析三国的经验对我国的借鉴之处,根据我国现有公司治理理念,对我上市公司反收购条款审查监管提出笔者的见解,希望通过立法体系的完善、行政监管的强化与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等对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进行规制。首先笔者建议在立法层面对于我国反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的具体制度设计建议,即明确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定性后在立法上制定反收购条款示范清单;然后在监管方面笔者建议强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权,作为一线监管机构,交易所现在因为人力与权限问题对公司章程的审查存在一定的缺位、滞后性问题,通过赋权,可以更好规范上市公司的章程;同时投服中心利用既是监管机关又是股东的特殊身份亦可在这一方面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本文,笔者想传达出一个观点,即建议立法能够重视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购条款的审查与监管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推进制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