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企业缺乏活力、效率低下,政府财政负担沉重。在这种情况下,对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体制进行改革就显得尤为迫切,势在必行。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一些地方政府就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进行了初步探索。2002年以后,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全国各地兴起了市场化改革的大潮。市场化改革虽然克服了传统供给体制的一些弊端,但是又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改革方式简单化,对市政公用设施和企业“一卖了之”,市场化成为政府“甩包袱”途径;改革的目标价值偏差,忽视公共利益;政府对自身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之后所担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导致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制也没有建立,公共责任缺失,政府失信的现象大量存在;市政公用企业追逐利益,忽视普遍服务;其他主体参与市场化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阻碍了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对于市政公用事业应该由谁来供给,供给什么没有搞清楚。要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多元供给的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本文运用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为大背景,以构建公共服务导向的多元供给的市政公用事业体制为着眼点,分析了政府、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成为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主体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划分了三大供给主体各自的供给范围,并指出这一体制必须依靠三大主体之间及其与公众的互动。从结构上看,本文主要包括四章。第一章界定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基本概念,明确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基本特点,介绍了我国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体制并指出其缺陷。第二章在界定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概念的基础上简述了我国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指出当前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点明市政公用事业供给体制转型的必要性,引出多元供给的问题。第三章主要是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分析政府、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成为供给主体的必然性和可行性,指出转型应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第四章在上文的基础上划分了市政公用事业多元主体各自的供给范围,指出多元供给主体并不是孤立的,三者之间、三者与公众之间必须实现互动,提出多元供给市政公共事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