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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在不同的国家都是政府高度关注的焦点。在我国,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四大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政府存在的主要理由之一,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把公共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核心、最根本的部分,是政府回应社会基本公共需求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关系到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与基础性的发展权,因而政府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2006年3月国家“十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目标,为基本公共服务指明了发展方向。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这一问题,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在此背景下,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笔者也正是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现实国情,以“以人为本”为观察视角,力图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为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可行的思路和对策建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可是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援助体系覆盖面小、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对滞后,使“三农”问题由单纯的经济问题变成了经济和社会问题。随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革的逐渐深入,公开、公平、公正已成为农民的迫切要求和急切呼唤。本文通过“以人为本”为观察视角,来剖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出现问题,及对策。希望通过自己有限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有一点突破。文章主要从三个部分来浅谈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措施。第一部分了解“以人为本”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并把握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二部分以“以人为本”为视角来观察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这些问题背后产生的真正原因。第三部分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提出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