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ANDWICHSZH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作为证券欺诈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违规对重大事件作出的有违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对信息的重大遗漏、不当披露的行为。虚假陈述冲击了证券市场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直接侵害了证券市场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从而使得投资者遭受损失。虚假陈述对市场秩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危害不言而喻,但是鉴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若要追究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责任在技术上存在巨大的困难,其中对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一直是投资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障碍。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的问题,以弥补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以求为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除引言外,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厘清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法律性质以及虚假陈述侵权行为的认定。我国立法与司法均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规定为民事侵权责任,但是理论上主要存在合同责任说、证券独立责任说以及侵权责任说。鉴于证券交易与证券诉讼的特殊性,侵权责任说能将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投资者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以及能够通过规则的设计减轻投资者举证负担,因此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属侵权责任。对信息的披露一方面要顾及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投资者获取有用信息的成本,因此虚假陈述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其必须以具备重大性为前提。第二章主要重点考据了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的困境。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发生在一个非面对面的市场,以网络系统进行的交易方式使得无法将当事人之间的联系特定化。此外,个体的多样性与证券价格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使得因果关系认定存在极大的困难。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作为侵权责任,若适用传统的必然因果关系理论与相当因果关系理论进行因果关系认定,则会使得投资者难以甚至不能完成对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第三章主要聚焦于域外关于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立法以及对我国现行规定的评析。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可以借鉴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以便为我国法律的完善提供经验。我国直到2003年才对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认定作出规定,该规定弥补了关于此问题的立法空白,但是却存在遗漏诱空型虚假陈述、未明确中断因果关系的介入原因、将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出售证券的投资者排除在法律救济范围外以及未细化关键时间节点认定的问题。第四章主要是针对现行规则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交易因果关系认定采用信赖推定原则与欺诈市场理论,法律因果关系认定采用“直接后果说”与“合理预见说”。同时提出虚假陈述行为人可以投资者明知存在虚假陈述、虚假陈述不具有重大性、投资者意图操纵市场为由推翻交易因果的推定成立,而对于法律因果关系的推翻在于明确中断因果关系的介入原因。
其他文献
随着国内证券公司价格战愈演愈烈,市场佣金水平不断下滑;同时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中国证监会取消外资持股国内券商比例限制后,外资金融机构将加速布局中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财富证券公司也面临着核心客户流失、客户满意度下降等诸多压力,公司迫切需要站在更高视角上,通过更有效的服务营销方式和客户建立起互动、双赢的关系。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财富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以融资融券业务为例,深入研究服务营销
对收入差距具有较为明显的调节作用的税种主要是直接税,一般指的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它们能够在收入流量和财产存量两个方面对社会所存在的贫富差距进行调节。我国税制设计中虽然有所得税和财产税,但相关制度没有足够完善,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平均税率较低、税制不健全等,导致税收调节作用有限。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税被寄予厚望。目前,关于遗产税问题在我国学术界存在多种观点,主要观点争议集中于遗产税是否开征和何时开征
作为软实力,企业文化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和商界的普遍关注,已成为建立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方式。SP集团是有着60多年发展历史的国企,近年来,由于竞争激烈、环保安全政策收紧等,加快推进战略转型。SP集团的企业文化具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局限性和问题较多,不适应战略转型要求,需要进行优化,以促进战略转型。本文以企业文化相关理论为指导,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SP集团企业文化现状进行诊断和分析,研究优化
随着我国行政分权向经济性分权不断推进,地方政府的财权和支出范围责任不断扩大,加之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市场不断得到维护和发展,一方面提高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自主权,另一方面增强资本的流动性,资本流入流出限制变少,为地方采用税收竞争来争夺资本奠定了条件基础;而过去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更为重视地区生产总值(GDP)这一指标,直接加剧了地方政府采取税收竞争的方式来吸引资本,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各式各样的税收优惠
合并商誉是由于并购活动中收购方的购买成本与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间存在差额引起的,其在价值确定过程中容易受到管理者的主观意识影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内并购活动日益激烈,A股市场内商誉占资产的比重正在不断爬升。高溢价的商誉通常意味着企业对并购标的未来发展的肯定,但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潜在减值风险,而商誉减值测试也可能成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在当前实务中,市场前期累积的商誉压力正在逐步释放,巨
教唆未遂性质复杂,就连最基本的概念问题都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理论和实务界对其相关问题的讨论一直非常激烈。概念的模糊也增加了研究教唆未遂处罚问题的难度。通说认为,《刑法》第29条第2款是教唆未遂的处罚规定。事实上,该款只适用于部分教唆未遂情形。教唆未遂是共同犯罪相关理论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研究它对促进相关立法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教唆未遂的基础理论。教唆未遂,指教唆者未实
人口回流研究是人口流动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人口回流研究起步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主要围绕发展历程、回流影响因素和回流效应等方面展开,并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不足之处在于,我国人口回流地区往往与我国东北、西北、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重合,但围绕少数民族回流现象的讨论较少。在四川羌族地区,已出现较为明显的人口回流现象,对此现象的研究可以丰富人口回流研究,同时补充羌族研究的人口回流相关内容。本文在前
我国刑法明确地将“轮奸”作为强奸罪基本犯的一种法定刑升格事由。但是,什么是轮奸?其实质内涵及表现形式为何?轮奸是否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构成轮奸的犯罪主体是否限于男性?“片面轮奸”是否成立?对于这些问题刑法及司法解释都未予以明确。由此,不仅引发了理论上的巨大分歧,也导致了司法适用上的困惑。然而,对上述问题的妥当回答又是正确理解和适用轮奸这一加重处罚事由的前提,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
随着全球化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企业面临的竞争也愈发严峻,对于生产制造型企业而言,优化售后服务管理工作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近几年,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的分工较以往更加专业和细化,具有规范、高效、标准定制化的售后服务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青睐。因而为了提升客户的忠诚度以及满意度,以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需要不断地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售后服务管理是连接企业与客户之间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