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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不仅是企业中的一个生产性要素,而且也是一个制度性要素。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只是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定性或定量地研究它对企业产出的作用和贡献,这是远远不够的。本文认为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企业制度要素纳入公司治理体系进行研究,不但是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是人力资本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了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人力资本理论问题的新视角,希望在此问题的研究中有所创新。本文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通过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博弈分析,以人力资本差异化定价模型为基础,确立不同的治理方式,并在动态股权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动态人力股权制,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创新提供一点启示。文章首先论述人力资本理论内容。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即人力资本产权只能归其载体所有。论述了与人力资本和本文研究相关理论。其次论述公司治理的实质和人力资本差异化的内涵及差异化治理的原因,进行了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博弈分析,提出了人力资本差异化定价模型,作为公司治理中差异化产权安排的基础,并对不同类型人力资本参与企业产权安排进行理论分析。再次,阐述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人力资本的差异化产权治理的实现方式,并就不同的治理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在动态股权制的基础上,提出动态人力资本股权制的设计方案。实现对人力资本产权激励理论的一个创新。本文认为企业产权应是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的联合,在这种产权制度中,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拥有同等的地位,享有股东权益,享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但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在分享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方式上会有所不同。通过模型的构建,对这种差别化进行理论分析。并与实际的案例相结合。提出新的产权安排方案:动态人力资本股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