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问题研究

来源 :上海交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peedwe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典第160条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常见罪、多发罪,也是一个比较难以把握的罪名。究其原因,一是立法上刑法规范的表述含混不清,与其他一些相邻罪的界限过于模糊,分解后的寻衅滋事罪由于其包容的行为仍然比较宽泛且界定不够清晰而又极易成为一个新“口袋罪”;二是司法上各方理解标准不一,执行尺度不齐。基于理论研究指导实践的需要,笔者分四部分对该罪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了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关于犯罪客体。笔者分析了国外类寻衅滋事罪的保护法益和国内关于该罪犯罪客体的几种观点,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观点,即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宁。关于客观方面。笔者对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方式(罪质)与情节问题(罪量)逐条进行解释,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借鉴。同时,笔者提出该罪法律因果关系认定问题。认为法规范对寻衅滋事罪法律因果关系的预设,既包括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包括间接的因果关系;既包括决定性的因果关系,也包括一般性的因果关系。关于犯罪主体。笔者认为该罪应当以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为处罚对象。对犯罪主体应当进行范围限缩。关于主观方面。笔者着重讨论了该罪的动机问题。认为本罪犯罪动机实质是公然藐视社会主流文化(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所确定的人与人之间日常交往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第二部分研究了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界限。笔者认为,应当从罪质与罪量两方面进行界定。罪质的规定性从行为的性质进行考察,对于罪量的理解,实质上就是社会危害性的相当性判断或法益的侵害、威胁程度判断。必须使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才可以适用本罪。第三部分对寻衅滋事罪与相似罪进行了区分。笔者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聚众斗殴罪等一一进行了区分。第四部分讨论了寻衅滋事罪的罪数与形态。笔者对寻衅滋事罪的一罪与数罪以及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未遂问题进行了研究。
其他文献
进入青春期的初中学生,第二性征的出现,给青少年带来神秘色彩,开始产生过去从来没有过的许多困惑、矛盾、烦恼。在这个时期,适当地对青少年开展青春期性教育,懂得青春期身心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工程管理与应用存在着开发成本高、开发周期长、产品缺乏竞争力等诸多问题,为此,从软件工程的概念出发,对软件工程管理的内容及措施、计算机软件工程应用等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由于国际多边贸易谈判受到多重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势头尤为迅猛。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为代表的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区域经济组织在国际
首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归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的现状:理论研究包括参与主体、参与模式、参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参与机制等方面的总结;实践研究主要从农村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型企业取代传统工业企业成为社会利润产出的中心。知识型企业比以往其他企业形式更加依赖于知识员工的智慧和创新来发展核心竞争力、获取竞争优势、实
随着医院信息系统的普及,医院数据库规模不断扩大,数据复杂程度日益增加。如何从海量的医学数据中提取有用的信息,从而制定正确医院运营目标,使医院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先进
21世纪,是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时代,股权激励机制将成为最有效的企业激励措施,而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发挥着相应的作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目的]探索解决"看病贵"问题的新方式。方法:通过对目前以药品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药品招标并没有解决"看病贵"问题。[结论]应通过政策干预,政府补助的办法逐
音乐与戏剧是歌剧中最重要的两个基本元素,它们作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艺术形式,在歌剧中都有其自身的内在发展逻辑和审美表现要求,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与冲突,这种矛盾与
胜任力模型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而提出的一个全新的概念,现今已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乃至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重点研究领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