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能源绩效合约机制是20世纪70年代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是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双方都受益的机制—也就是双赢机制。在我国建筑领域实施能源绩效合约对提高我国建筑用能效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激励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能源绩效合约的激励机制展开研究,设定有关变量和参数,构建能源绩效合约激励模型。在理论上,拓展了委托代理理论的应用空间;在实践上,为能源绩效合约的有利实施提供建议参考。
本文首先将能源绩效合约抽象为一种节能服务的外购契约安排。即建筑业主将其建筑节能服务活动委托于外部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形成契约关系约束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其次,系统论述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建筑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寻求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结合点。最后,借鉴经典激励模型,设定有关变量和参数,构建了建筑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委托代理模型,运用数学逻辑关系推理求解,比较了不同信息结构下建筑业主的期望效用和对有关变量及参数的比较静态分析。结果表明,建筑业主的代理成本是建筑业主掌握节能服务信息量的减函数以及建筑业主的期望收入与节能服务公司的能力水平正相关,与其风险态度、努力成本系数、外界随机变量方差负相关。
此外,在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创建节能服务信息库的设想和加强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与管理的具体措施与建议,以促进能源绩效合约在我国建筑节能中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