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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扬州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扬州市开始试点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3年开始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作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2015年开始实施扬州市区职工大病补充保险,作为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目前,扬州市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城镇全部人口、多层次保障的医疗保险体系。但是,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大病重病人数增加、财政补贴较少、筹资水平相对较低、医疗保险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等原因,在医保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大病救助基金收不抵支、盗刷医保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