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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作为土地资源的精华,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对我国的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削弱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为此实行了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耕地资源不断减少、质量和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是不争的事实,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思考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不平衡的梯度发展战略,使得东部地区率先获得扩大耕地非农化的权利,经济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伴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日益受到广泛重视,但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地区却遭遇到了国家日趋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管制,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的矛盾加剧。各区域都把耕地保护当成地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争相推卸耕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使得耕地保护被置于公共领域,造成耕地保护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目前关于耕地保护的研究大部分都集中现行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执行方面,对耕地保护制度未能取得预期绩效的根本原因以及耕地保护制度创新的研究不足。本文旨在对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以区域间耕地保护利益为基本立足点,从耕地保护区域公平的角度出发,调整国家公共政策,构建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全文共六章。第一章绪论从我国耕地保护的现状入手,指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区域耕地保护责任不清和义务不明是导致我国耕地数量和质量的急剧下降的主要原因,并对国内外耕地保护研究进行了简要概述。第二章理论基础在对路径依赖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等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第三章是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历史变迁以及运行效果和效率分析,进一步指出区域耕地保护中存在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造成我国耕地保护制度运行绩效不佳的深层动因。第四章在界定耕地保护补偿概念的基础上,从区城耕地保护补偿主体界定、补偿标准确定和配套制度建设三方面构建了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框架。第五章是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证分析。本文以广东省和黑龙江省为例,从区域耕地保护补偿的面积标准、价值标准以及补偿资金的运行和监督这几方面应用了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第六章是结论与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本文为今后我国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一些制度建议,包括:构建区域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耕地资源的价值核算;实行可转移的土地发展权制度;加强耕地保护法制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