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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长期是“重城市,轻农村”,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自觉不自觉形成城乡分割,致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农村公共服务长期不足,因此,按照农村社会经济运行特点和要求,尽快建立和健全农村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统一到整个公共财政体系中来,将是加快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 本论文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和调查研究等方法,从新时期农村公共财政建设的角度,就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探讨,着重分析了我国以农村公共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构建情况,研究比较了我国新农合制度的四种运行管理模式。 文章指出,我国现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乡镇卫生院建设薄弱、农村卫生所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弱化及村卫生所向个体诊所转变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而现行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也存在着“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存在弊端、逆向补助较为明显、参保计划面临萎缩以及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保障服务的问题。 文章认为,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应坚持不缺位、坚持量力而行、坚持以农民为主的原则,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新体制:应以现有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点为基础,建立“一网多用”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基本医疗服务包,而非保险机制来重点保障基本医疗;用政府直接补贴患者或医疗服务机构等非保险模式,向全体公民提供能够对绝大部分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控制、以药品和诊疗技术为内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逐步通过发展商业保险来解决大病风险;要适时考虑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建立覆盖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实行社会公平。